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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管理股

  

       负责全县的商品价格管理,组织实施国家对商品价格的调整、改革方案,按照份管权限研究制定,调整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,指导、协调放开的商品购销价格,对其重要的市场价格进行监控。负责管理和测算各类价格调节基金。贯彻省政府108号令,负责全县经营性服务收费、公用事业、公益性事业收费、中介服务和房地产与物业收费管理。做好登记发证和年度审验工作。负责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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