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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装液化气价格政策及监管措施
根据《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<湖北省定价目录>的通知》(鄂价法规[2005]98号)文件规定,国家只对管道燃气价格实行管理,放开了瓶装液化气价格,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经营者按照经营成本、市场供求的变动和取得合理利润的原则,自主定价,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制定具体的销售价格,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,规范价格行为。
1、加强对气瓶充装量的检查,对存在短斤少两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进行处罚。
2、加强监测监控,定期公布我县及邻近县市的价格水平,增强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。
3、引导和规范企业定价行为,帮助企业合理核定成本,合理取得利润,督促企业在调价前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