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股向有关单位发出年审通知书。
二、年审时间:一般在上半年对上年度收费审验结束。
三、年审内容按照鄂价非字[1992]254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核。
四、年审办法:一是集中到本局审验,二是到各收费单位审验。
五、根据验情况,作出审验结论。并在收费许可证正副本上加改年度审验专用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