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领单位到本局领取《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》一方二份,按表列内容认真填写。
二、申领单位向本局提供如下资料:
1、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文件。
2、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。
3、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文件。
4、其他有关资料。
三、申领单位将《收费许可证申请表》填好后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,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四、本局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认真审核后,15日内办法《收费许可证》。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,在15日内通知申领单位,并说明不得收费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