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物价局、财政局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和09式〈收费许可证〉换发工作的通知》(宜价费[2009]15号)和市物价局《关于换发〈湖北省服务价格(收费)监审证〉和开展2008年度服务价格(收费)年审工作的通知》(宜价服[2009]17号)精神,远安县物价局结合本县实际,与县财政局组成了强有力的工作专班,经过两个月的紧张而有序地工作,于4月底,全县换证及审验工作圆满结束。 《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》按照新的管理口径统计,核发09式《收费许可证》75个,其中《收费许可证》58个,《收费许可证》备案证14个,《收费许可证》临时证3个。通过年审,2009年取消了55个《收费许可证》,其中,因取消收费项目而取消的《收费许可证》38个,因不符合执收资格而取消的《收费许可证》16个,因规范管理而取消的《收费许可证》1个。 《湖北省服务价格(收费)监审证》原办证72个,通过年审,核发09式新证66个,取消12个,新办6个。 通过年审及换证工作,进一步规范了“两证”的管理,进一步强化了清费治乱工作,为净化我县收费环境、减轻企业、群众负担,服务“三农”起到了积极作用,使收费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