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入九月初秋季开学以来,县物价局会同县纠风办、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,分赴全县部分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,通过查看收费公示、查阅相关票据、走访询问学生及家长、同学校教师座谈等方式,对学校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。
这次教育收费检查,旨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,制止乱收费,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。突出六个重点:一是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“二免一补”落实情况,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、课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,不得收取学生借读费,不得向学生收取包括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的其他任何费用。二是公办普通高中是否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的“三限”政策,不得在“三限”政策以外以自费、旁听、借读、转学、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,严格执行学费、择校费及住宿费标准。三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各类学校是否按规定要求,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公示栏、公示牌,公布收费减免政策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范围、投诉电话等内容。五是全面规范票据资金管理,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教育收费专用票据,不准设立“帐外帐”,私立“小钱柜”自收自支。六是学校食堂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足量、安全、卫生的饮用水,不得强行向学生提供纯净水、矿泉水、课间餐、豆奶(牛奶),并强制收取费用。定期公示食堂收支结余情况。
检查结果表明,各中、小学校均严格执行了省物价局,财政厅,教育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鄂价费[2009]247号)文件规定,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。(柴文) |